安徽30亿一次性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08-12-0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俞路石)记者近日从安徽省有关部门了解到,今年安徽省各级财政将拿出30.79亿元专项资金,到年底前,一次性化解全部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90%左右。其中,中央和省财政将承担安排28亿元,剩余部分由地方政府配套。

  据安徽省有关部门介绍,化解债务的范围主要是2005年12月31日前,县乡政府、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中小学,为完成“普九”教育目标,通过向金融机构贷款、施工单位垫资以及向教师、学生家长和其他个人借款等形成的债务,包括用于教学楼、学生宿舍、危房改造等与学校建设直接相关的债务。施工单位垫资和个人借款是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主要来源,兑付工作将坚持优先偿还教师、学生家长等个人以及工程业主的欠款。

  安徽省还要求,农村中小学、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经清理核实锁定后,从学校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剥离出来,全部划归县(市、区)政府管理。农村完全中学教育债务中的义务教育债务数额,按债务发生时的初中学生人数比重及初中学生教室面积比重等因素折算确定。国有农场所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债务,按照属地原则,纳入当地清理化解范围。对世行贷款、其他有关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贷款中涉及农村义务教育债务部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处理。